关于做好2024年3-4月学位论文盲审及2024年第二次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10

   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一、科技工作考核

1、 院内盲审通过且自愿申请参加学校此批次盲审的学生参加预答辩的同学同时须通过预答辩】3月28日前填写QQ年级群内共享文件《科技工作审核情况》,纸质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工作考核表》与佐证材料订在一起,以班级为单位,班长按学号排序后于3月28日下午16:30前送至学院2教北348-2教科办张老师处。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工作考核表》填写说明如下:

 (1)表中所有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本人须为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3)按照我院2021级学硕、专硕培养方案中科技工作考核的学术成果要求,只填写符合科技工作考核的学术成果;若符合科技工作考核的多条成果,建议只写一条即可。

  (4)表中“刊物级别”注明SCI、EI、SCD等索引收录或一级权威、一级、核心期刊(以学校公布的分级名录为准);

  (5)表中“署名次序”须用分数式表示,如3人共著,排名第一、第二分别以1/3、2/3表示;

  (6)佐证材料的提交要求:

i.学术论文(已发表):如果是EI或者SCI检索的论文,必须提交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其他情况,须提交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文章正文复印件.

  学术论文(已录用尚未发表):须提交纸质版《科技工作承诺书(发表学术论文)》作为佐证材料,同时提交期刊录用证明(或投稿邮件往来证明)和缴费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ii.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的截图打印为准(须有署名和公开号),如已授权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

iii.创新性科研成果、竞赛及成果奖励等均须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7)对于学术成果没有导师署名的情况,需另外提交纸质版《学术成果审核备案表》作为佐证材料;

(8)对社会经济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情况,须由有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9)参加学院或有关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讲座或学术报告,需要完成15次,讲座信息务必填写完整。

二、校盲审论文提交

1. 科技工作考核通过的同学【参加预答辩的同学同时须通过预答辩】4月8日前将参加学校盲审的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和导师手写签字版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表》交给班长,班长统一收齐后,4月8日上午11:30前将学位论文电子材料压缩包发送至xlzhang@hdu.edu.cn,纸质版《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表》送至2教北348-2教科办张老师处。

2. 盲审论文提交要求

(1)盲审学位论文应为PDF格式文档,符合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命名规则:“学生学号_学生姓名_学位论文题目”(命名不能有任何错误,否则上传时系统会报错,非常重要!)。

(2)盲审论文格式:学位论文主体部分(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附录、参考文献)必须完整,不能故意删除或隐瞒,附录中“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部分需按照附件《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模板格式进行填写。面、原创声明、授权声明、致谢等非主体部分,学术不端检测容易出现重复,学生自行删除,学位论文统一采用盲审专用封面。

(3)所有送审论文均须进入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比对和检测,检测结果将反馈给导师和学院。具体规定如下:

  ① 学位论文检测结果以“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去除本人复制比”)为主要指标;

  ② “去除本人复制比”小于或等于10%的,原则上视为检测通过,可直接进入送审环节;

  ③ “去除本人复制比”超过10%且小于或等于15%的,须经导师确认,由于参考文献引用导致“复制比”升高的,须导师出具书面意见交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送审;非由参考文献引用导致“复制比”升高的,必须修改后再次检测,“去除本人复制比”降至10%及以下方可送审;

  ④ “去除本人复制比”超过15%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4)所有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送审时不得再进行修改或更换。

(5)学校查重通过后,学生于4月10日前填写QQ年级群内共享文件《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清单》。学院审核后提交学校,学校审核后,方可发至校外盲审。

注意:

1、研究生在盲审资格审查前,需要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的,学生本人于4月8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表》至学院,学院审核认定,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备案。

2、务必使用今年学校通知附件表格,学校部分表格有更改。

3、涉及国家秘密(军事安全信息)的论文,严格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程序执行。


(请下载)学校最新版表格和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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