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3浏览次数:624

2021级硕士研究生、导师: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杭电研[2018]226号)文件有关规定,研究生应根据各学位点硕士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方能获得相应学分。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面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社会实践的安排,必须任务明确,由专人指导。社会实践结束后,由硕士研究生本人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经实践指导教师写出评语,评定成绩。最迟在第五学期开学两周内送交所在学院审核、存档。

附件: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doc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二、专业实践(面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杭电研【2021】159号)(附件3),我院制定《十大网赌信誉网站专业学位硕士生专业实践实施办法【修订试行】》(附件7),安排部署2021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

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4),提交学院之后,研究生方可按计划进行专业实践。

在实践结束后,学生应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5)。由导师与实践单位联合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可通过提交成果报告、答辩等方式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表现、职业素养、专业实践能力和实践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践考核表中的“考核评定意见”,考核组由校内研究生导师担任考核组组长,组长负责组织实践单位联合成立考核小组,小组成员35人,在实践结束后进行考核,给出评定意见

 专业学位硕士材料中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于2022年12月02日,班长收集好,按学号排序统一交至学院2-北348其他材料具体上交时间待进一步通知,最晚在第五学期中旬。


附件:

3.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电研【2021】159号).pdf

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doc

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doc

6.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7.十大网赌信誉网站专业学位硕士生专业实践实施办法【修订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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